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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酒后驾车所发生的交通事故

司机酒后驾驶误将油门当刹车 撞死1人伤1人

编辑:叶纯 曾群 彭琛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2008-11-16    👁2831  
核心提示:武汉一司机酒后驾驶,误将油门当成刹车踩下,导致所驾车辆撞上路边行人,造成一死一伤。近日,该司机被判刑,并被判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36万余元。

荆楚网-楚天金报11月16日报道 司机酒后驾驶,还误将油门当成刹车踩下,导致所驾车辆撞上路边行人,并造成一死一伤的惨剧。记者昨悉,司机张某因交通肇事罪不仅被法院判刑,还需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36万余元。

2007年12月19日下午3时许,与朋友喝酒后的张某驾驶着一辆无牌号面包车,沿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刘家村路由北向南行驶。可是,当车行驶到纺院路路口时,正巧遇到李某、杨某、赵某三人在路口谈话。张某见状,想紧急踩刹车,哪知却误将油门当成刹车踩下,导致其所驾驶的面包车将李某等人撞倒。

事故发生后,李某等三人被送入医院。经诊断,车祸造成李某特重型颅脑损伤,杨某损伤程度为重伤。2天后,李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后相关部门认定,张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今年4月,公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张某提起公诉,而被害人李某的儿子和杨某也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各项损失。

近日,东湖高新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分别赔偿李某之子和杨某的经济损失14万余元和22万元。 (本文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作者:叶纯 曾群 彭琛) 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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