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一季度发生三起重大伤亡交通事故
编辑:杜雷 江敏英 来源:北京晚报 2008-08-08 👁3131
近日,记者从石景山交通支队获悉,2007年1-3月份,石景山区共发生三起重大伤亡道路交通监管事故。从事故原因分析,酒后驾驶,深夜驾驶仍是事故主要原因。 1月20日晚10时,在北京市延庆县八达岭联线2.4公里交叉路口处,冀某某驾驶石景山区八宝山农工商公司下属单位北京市雅潇贸易公司的福田牌中型客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时,适遇张某推三轮车由西向东方向行走,冀某某发现情况后刹车过程中,车辆前部将张某及三轮车撞到,张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月22日死亡。 2月15日凌晨1时,北京丽贝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驾驶员程某,驾驶小型客车由西向东行驶到莲石东路莲芳东桥以东时,适遇王某某驾驶重型货车由西向东同方向行驶,小型客车前部与大型货车后部接触,造成程某死亡。 2月12日晚23时,个体司机王某驾驶小型客车在石景山区京源路漫水桥北桥头东侧由北向南行驶时,与道路东侧路墩接触后,车辆翻车,造成王某本人死亡,车辆损坏。 从第一季度监管事故情况看,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一是从违法行为上看,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突出。如上述三起事故中就有两起为醉酒驾车;二是从出行时间上分析,夜间发生事故突出(一起在晚上23时55分、一起在1时55分);三是单方恶性事故突出。以上三起恶性事故中两起均为甲方亡人事故,给司机本人及其家属造成重大伤害。同时这些事故也暴露出,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差,法制观念淡漠。在这里交管部门提示:为了您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您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千万不要酒后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