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司机礼仪
⊚  首页 >  驾驶文化 > 礼仪学堂 > 司机礼仪 > 

为三亚的哥不剃光头叫声好!

编辑:驾驶网    来源:人民网    2008-12-27    👁3062  
在南海网的首页显要位置,放着一篇署名矢弓的评论文章,标题是《不能剃光头,葛优失业也不能在三亚开出租车?》,对最近三亚市出台的“男驾驶员不能剃光头、留盖耳长发,不能染怪异发色”的规定,提出了不同意见。个人认为提意见、发评论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该文无论是论述过程本身,还是最终实际效果,都是非建设性的,怎么看也像风凉话,比如标题。
  
  风凉话归风凉话,作者在论述上可没有一点留情面的意思,从列举的例子来看,从满清入关的“留头不留发”,到“文革”时期的造反派阴阳头;从改革开放初手拿剪刀的小脚老太太,到犯人羁押时的剃头入狱,民族的,路线的,文化的,生死的,无一不是严肃话题,一点不像风凉话,倒像是专为扣帽子而来的。但那帽子实在太大了,戴在这里有点不太合适。
  
  理性分析三亚的规定,你会发现没任何错误,做为一个旅游大市,营造和谐的行业风气,树立端庄的哥形象何错之有呢?咱老百姓代客还讲究个整整齐齐体体面面,所谓“不辱礼仪之邦,衣冠王国之体”,何况是窗口行业呢?退一步讲,假如一个“剃光头、留盖耳长发或染怪异发色”的男司机与一个鬓发齐整自然流畅的司机同时站在您面前,谁更有亲和力呢?
  
  另外,三亚的规定没有任何过分之处,顺应了大众的基本审美情趣,并非强人所难不宜操作。举手之劳,而且这举手之劳仅仅针对极少数“剃光头、留盖耳长发或染怪异发色”者,这难道还有何异议吗?相反,假如要让的哥都剃光头,那才是强奸民意呢。
  
  在中国,许多行业不准剃光头已经成为不成文(或成文)的规定,比如民航工作人员,人民教师,法官、检察官,海关、工商、税务、质检等,即便在出租车行业内,三亚市的规定也不是开先河。北京市早就在2005年就出台管理条例,严禁司机剃光头。2007年再出补充规定,不许司机车内吸烟、打手机,不许在客人对话时插话等;青岛、沈阳相继出台规定,所有的哥“禁止穿短裤、拖鞋、光膀子、剃光头、留长发”。而湖北省早在2004年就颁布《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出租车司机穿着要大方,不穿背心、拖鞋,不打赤膊。女司机不披头散发,不浓妆艳抹;男司机不留盖耳长发,不剃光头……”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可同样的规定,怎么到了三亚就会被人说三道四戳脊梁骨,甚至扣上“形而上学”的帽子呢?
  
  其实,矢弓先生在举例子的时候,已经把光头的基本群体做了大概描述:无业游民,造反派,罪犯等,可为什么对当政府出台规定,限制的哥打扮成这一群体的时候,却引来矢弓先生的颇多微词呢?这真是件值得玩味的事情。
  
  矢弓先生以葛优为例佐证其观点,实在大可不必,甚至有偷换概念之嫌。因为三亚的规定中明言,是不准“剃光头”,即:如果真有“聪明的脑袋不长毛”,那“剃”字就无从谈起?而如果葛优有头发,是故意剃光的,那么不好意思,麻烦您留起来。至于失弓先生以“理发业协会是不是可以考虑进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调侃,最好还是省省吧,因为这是一句十足的风凉话。
 
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 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
Copyright © 2008-2023  驾驶爱好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7022005号-1